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寝室管理,为了给学生提供安静、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为了培养学生讲卫生,讲文明、爱劳动、守纪律的好习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寝室管理一方面要规范化,另一方面也要人性化。
第三条:寝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安全保障体质,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美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努力创造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制定卫生环境常规制度和检查制度。
(三)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制定作息制度和巡查制度。
第二章 安全保障
第四条:提高消防意识,防止火灾的发生。
(一)不得在宿舍点蜡烛,烧废纸、杂物等。
(二)禁止宿舍内使用电器,如电夹板,电吹风等。
(三)安全应急灯完好。
(四)无裸漏电线,无漏电电源开关。
第五条:学生在宿舍内不得追逐、打闹,更不准打架、斗殴。
第六条:学生回寝,离寝不得拥挤、推搡,以免发生踩踏事故。
第七条:学生出现发热,水豆等传染性疾病应马上隔离。
第八条:学生不得私存刀具、钢管、拳制等违禁物品于宿舍内。不准存放未经医嘱或家长所托药品于宿舍内。
第九条:学生贵重物品一律上交,统一保管。
第三章 环境卫生
第十条:寝室内统一要求:
(一)地面干净,无杂物。
(二)墙上不准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三)窗户干净,玻璃明亮,夹层无异物。
(四)床上枕头、枕内、被子、褥子干净,平整,摆放整齐,被子统一折成豆腐块型。
(五)生活用具统一摆放在洗脸架上,毛巾一条线,牙具一条线,脸盆统一放在架下。
(六)衣服统一放在衣柜里,要么挂在衣柜里,要么折好放在衣柜里。(脏衣服不得入内)
(七)鞋子统一放在衣柜的下格里。(脏鞋不得入内)
第十一条:讲好个人卫生
(一)勤洗脸、洗澡,勤剪指甲。
(二)勤洗衣服、鞋子,不穿脏衣服、脏鞋,不留脏衣服、脏鞋。
(三)每月上交一次床单,被套让服务人员洗。
第四章 遵守公德
第十二条:勤值日
第十三条:便后冲洗
第十四条: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第十五条:不在寝室或楼道里面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第十六条:洗澡、洗漱遵循先来后到原则,不抢不占,不欺负他人。
第十七条:节约水电,人静灯熄,人离水停,不破坏公物,照价赔偿。
第十八条:不乱拿别人衣物,不窃取别人财物。
第五章 作息要求
第十九条:按时作息
(一)起床哨响,立即起床
(二)回寝及时,不在外面逗留,不得迟到,更不准不归宿。
(三)休息哨响,安静入眠,不继续说笑,不窃窃私语。
(四)中途未经允许,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寝室和不得离开寝室。
第六章 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条:关心和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一条:严禁索要和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第二十二条:值班人员全天候值班,不得脱岗离岗,人员进出作好登记。
第二十三条:教官在宿舍的工作任务:
(一)督促学生按时作息
(二)督促学生洗漱
(三)督促并检查学生值日
(四)巡查学生作息纪律
(五)按时收起学生校服,床单,被套进行洗礼
(六)保护好学生财物
(七)负责公共卫生
(八)负责就寝,洗漱秩序,预防制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四条:仪态端庄,举止大方,着工作服,语言文明,讲普通话,礼貌待人,不卑不亢。
第二十五条:光明磊落,对待学生客观公正、公平。
第二十六条:注意工作纪律,有事请假,不擅离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