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小学部 > 公告 > 浏览正文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2月23 【字体:

我校顺利通过2008年德育示范学校复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德育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修订)以及2008年自治区教育整体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德立校、 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2008年各地州市申报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级德育达标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并对2005年自治区表彰的自治区级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德育达标学校进行复验。我校顺利通过复验。受到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的通报表彰(【关于命名、表彰2008年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级德育达标学校及公布2005年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级德育达标学校复验结果的决定 】新党教〔2009〕2号)。
详见:http://www.xjedu.gov.cn/lbyty/ShowArticle.asp?ArticleID=3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