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喀什地区教育局报来两起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喀什市第十二小学两名学生和巴楚县一名初中学生溺水身亡。
教育工委、教育厅就近期几起学生溺水身亡事件发了紧急通报(内部明电新教传[2008]124号),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目前,时值暑假,天气炎热,学生游泳现象普遍,溺水事故的发生进入高风险期,请各地进一步结合通报精神,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游泳设施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要加强管理,严明纪律,明确要求青少年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并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督促有关部门在江(河)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开展对学生暑期游泳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