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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09月13 【字体:

高中部学生假期接送

 

学校按国家规定放寒暑假。学期开学及期末放假,由家长自行接送学生。特殊情况,可由学校代为接送,费用由家长自理。
高一、高二学生每四周放月假一次,第四周星期三下午2:00放假,星期天下午收假(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作相应调整)。放假时,家住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石河子市、奎屯市、独山子市、乌苏市、沙湾县、吐鲁番地区、库尔勒市、哈密地区、克拉玛依市、博州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接送至指定地点。家住上述地区以外的学生留校,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或活动。“五一”、“十一”期间各放大假7天,所有学生回家,由学校统一接送至指定地点。
高三学生“五一”、“十一”期间各放大假3.5天,所有学生回家,由家长自行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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